依照《太原市2018年度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,對7月31日前未完成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設備、超標報警傳感裝置安裝和聯網的企業,將實行錯峰生產(早8時至下午4時停產);對拒不安裝監控設施的企業,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。
揮發性有機物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體物。我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集中在重點工業行業、交通行業和生活污染源領域。其中,重點工業行業包括石化及煤化工、精細化工、包裝印刷、工業涂裝、橡膠制品制造等行業,交通行業則集中在機動車尾氣、油品儲運銷等環節,生活污染源則集中在建筑裝飾、汽修、干洗、餐飲等領域,以及原煤散燒、露天燒烤、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等方面。
為切實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監測,提升環保監管能力,今年7月起,我市已開展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測,以及開展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。市環保局要求,排污單位要將揮發性有機物指標納入自行監測方案,對污染物排放口及周邊環境質量狀況開展自行監測。對2015年至2017年已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219家企業,我市要求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設備、超標報警傳感裝置安裝和聯網工作,監控平臺要并入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。
為確保有關要求落到實處,市環保局將加強對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設施、臺賬記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推動企業加強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,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監測與環境執法協同聯動機制,加大對企業執法監測頻次。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將依法嚴厲打擊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、超標排放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,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由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依法淘汰關閉。據了解,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“散亂污”企業主要為涂料、油墨、合成革、橡膠制品、塑料制品、化纖生產等化工企業,使用溶劑型涂料、油墨、粘劑和其他有機溶劑的印刷、家具、鋼結構、人造板、注塑等制造加工企業,以及露天噴涂汽車維修作業等。
下一步,我市將開展城市臭氧生成機理、溯源分析,制定臭氧生成等濃度曲線,明確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合理減排比例,確定重點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成分譜,識別控制的重點組分和重點行業,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和控制技術研究。同時,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,引進并推廣一批先進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、監測監控先進技術,建立重點行業示范工程。
發布機構:太原市環保局